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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023-04-21 18:21:03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货币政策工具效果研究


量化测算总量性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各类行业、企业、金融机构的作用,统筹考虑替代与协同、效率与效果,结合当前及下一步宏观经济运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优化完善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14


(二)财政收支总量结构变化特征及政策建议


系统梳理近年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整体运行情况、结构变化特点及对相关产业的贡献,全面分析财政赤字、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税制改革等的具体情况及其对有关产业的定量影响,并结合当前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16


(三)解决我国经济运行中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思路和政策研究


系统梳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的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研究提出解决上述矛盾问题的总体思路,从需求、供给、改革开放等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


咨询电话:010-68502322


(四)技术要素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系统梳理历次技术变革对全球生产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分阶段分析技术要素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分析近期可能发生的技术变革,我国在技术变革中所处的位置,并基于此分析对我国资源配置效率、生产效率、经济结构等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研究提出抓住机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072


(五)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理论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政治与经济互动角度,综合分析国内外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经验,深刻总结历史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构建符合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的经济学理论模型。


咨询电话:010-68501072


(六)宏观经济高频实时景气指数研究


全面研究各国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过程中应用大数据的主要方法,健全我国经济运行短期波动特征的大数据高频监测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宏观经济高频实时景气指数,开发相关算法模型,为宏观经济景气分析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


咨询电话:010-68504418


(七)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基于当前技术路线、生产经营成本准确研判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深入分析近年来燃油汽车企业产能利用率变化的原因并对下一步走势进行合理推演,对未来汽车产业发展趋势进行展望,统筹提出推动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4301


(八)关于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的政策研究


在梳理世界主要国家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历史、面临问题和经验做法基础上,立足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研究分析我国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面临的问题,提出推动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945


(九)关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政策研究


借鉴世界主要国家提高高校毕业生教育、就业、培训质量等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就业市场基本情况,通过深入剖析国内典型案例样本,研究分析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面临的问题、背后的原因和有效经验做法,进而构建出衡量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评价体系,提出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务实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095


(十)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研究


深入研究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现状,包括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不足等,着眼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88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国民经济综合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国民经济综合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国民经济综合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3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民经济综合司

2023年4月20日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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