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Policy Information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和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等因素影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筹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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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集中筹资期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集中筹资期内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来源|成都医保
成都发布编辑 | 孟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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