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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的重点任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完善我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具体任务目标
“十三五”以来,我国资源再生利用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我国废纸利用量约5490万吨;废钢利用量约2.6亿吨,替代62%品位铁精矿4.1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1450万吨,占国内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3.5%,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为325万吨、740万吨、240万吨。但是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不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较低,回收设施缺乏用地保障,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难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指导意见》明确了三方面重点任务和2025年主要目标,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000个以上。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在60个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二、《指导意见》围绕完善回收网络部署了4项重点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既是再生资源产业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废弃物从社会生产、消费各个领域的分散状态变成相对集中的第一步。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好这项工作,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指导意见》针对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出要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4项工作。同时明确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目前生活端居民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强调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分类推进综合型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综合型的分拣中心要强化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专业型分拣中心要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做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三、《指导意见》明确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发展方向和路径
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快速发展,但仍有大量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较小,管理能力不强,技术能力较弱,深度加工能力有限,污染防治水平不高。
《指导意见》清晰地描绘出了下一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的发展路径,指出要依托现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化发展。要加大先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要精准施策,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监督管理。
四、《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闲置资源优化利用
闲置资源优化利用是绿色消费的重要内容,也是节约资源的重要体现。我国二手商品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长期以来,居民处置闲置资源主要通过线下渠道开展,面临可处置品类少、处置效率低、人群参与度低等因素的制约。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快速融合,产生了大量新兴应用场景。闲置资源数字化、平台化交易成为新的时代课题。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分品类完善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体系,研究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加强二手商品交易的市场监管,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力的激发二手市场的巨大潜力,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蓬勃发展。(作者:赵凯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