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Policy Information
当前我市疫情多点散发、风险较大,部分感染来源不明,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20条措施相关规定,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零时起,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要落实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含商家店铺)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全市的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游戏厅、网吧、健身房、游泳馆、茶楼(棋牌室)、台球厅、洗浴场所(SPA、足浴、汗蒸、按摩店等)、美容店(纹身店)等各类密闭空间,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游泳场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暂停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餐饮单位不承接宴席活动,取消坝坝宴等自办群体性宴席。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全市暂不举办展会、赛事、演出等活动。
三、加强企业和工地管理。全市范围内企业、工地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卫生联络官作用,加强自身防疫。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工地实施“防疫泡泡”闭环生产;暂无条件的企业、工地,实行“一扫四查”“两点一线”管理,并按规定频次落实好核酸检测。
四、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一)对天彭街道、致和街道三环路以内及南部新城片区,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全体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一次(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
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及具备闭环管理的经营主体外,其余企事业单位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等经营主体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二)天彭街道、致和街道其他区域,所有小区、院落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小区,提倡居家办公。实施无接触式就餐,餐饮类企业暂停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
(三)天彭街道、致和街道各类学校(含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线上教学。
(四)对疫情形势复杂的区域,相关镇(街道)应研判社会面传播风险,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五、持续做好核酸检测。在全市继续开展扩面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按村(社区)的通知要求有序参加,做到“应检必检”,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六、积极发挥“哨点”作用。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管理措施,对购买人员进行现场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至村(社区),纳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七、严格离彭和来(返)彭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离彭来彭,确需离彭来彭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省外来(返)彭人员严格执行“入川即检”、社区报备等防疫措施,第1次核酸阴性证明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
同心抗疫,温暖前行!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共同守护幸福彭州!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0日0时起施行,暂定实施3天,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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