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Policy Information
成都市青羊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当前,温江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量减少疫情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按照要求开展风险岗位、重点人群核酸监测;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当好个人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1米线”、常通风、用公筷),主动配合落实社区报备、健康监测、隔离管理等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严格开展健康码查验
各类公共场所严格开展天府健康码查验,若发现红、黄码人员,应立即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工作。进入酒吧、KTV、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各类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其它公共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全区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采取全封闭管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培训机构除外)。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宗教活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区景点按50%限流开放。各类学校加强管理防止发生疫情。具备条件的企业、工地可实施“防疫泡泡”闭环生产;暂无条件的企业、工地,实行“一扫四查”和“两点一线”管理。
柳城街道和平社区、万盛社区、德通桥社区、大学城社区,天府街道学府社区、海科社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上述社区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游戏厅、网吧、健身房、室内体育场馆、游泳馆、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洗浴场所(SPA、足浴、汗蒸、按摩店等)、美容店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机构暂停堂食,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审批,严控规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暂停坝坝宴、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上下班“两点一线”,实施错峰就餐。
五、严格来(返)蓉和离蓉管理
继续严格实施“入川即检”。按照“健康成都官微”每日发布的《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市外来(返)蓉人员的报备管理,落实“3天3检3不”,即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聚集,不得聚餐,不得前往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来(返)蓉后第5天需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有重点地区(含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离蓉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拒不执行上述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尽快战胜疫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24时起施行,暂定实施3天,相关措施将根据有关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本通告执行期间,若与上级要求有不一致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特此通告。
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四川天府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天府新区部分区域
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4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四川天府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9日起,将华阳街道伏龙西三街伏龙小区6栋2单元,伏龙小区11栋13单元,伏龙小区12街23栋10单元,慕和南道14栋2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四川天府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关于成都东部新区部分区域
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实现科学精准防控,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东部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7个)
(一)自2022年11月28日起,将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健康社区一组(原健康村1组1号、原健康村15组2号等)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自2022年11月29日起,将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久隆社区九组(原永盛村15组3号等),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商贸街社区商贸街26-30号、中心西路111-123号,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卧龙村八组(原卧龙村三组12号等),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城北社区标件厂小区六幢,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城北社区学堂巷原供销社小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丹景街道环湖西路888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1个)。自2022年11月29日起,将养马街道荷花社区九组成渝铁路西侧部分自建民房(无门牌号)调整为高风险区。
三、分类管控措施。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一天一检”措施。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居民按照镇(街道)安排实行分类管控。
特此通告。
成都东部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成都市青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青羊区部分区域
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青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30日起,西御河街道鼓楼世家1栋1单元(鼓楼洞街2号);金沙街道中大君悦金沙五期君郎院11栋(蜀辉路8号);蔡桥街道长虹和悦府4栋2单元(光华北一路527号);光华街道青羊大道18号西城花园1栋4单元;草市街街道新开寺街28号院2栋1单元(新开寺街28号);府南街道锦秀名居10栋1单元(锦屏路97号);草市街街道东通顺街18号院1栋1单元(东通顺街18号);蔡桥街道万科金色领域17栋(光华南三路88号);光华街道西子香荷小区1栋(琼楼路99号);黄田坝街道成飞家园552栋1单元(经二路110号);蔡桥街道万西苑小区26栋1单元(万家湾社区3组98号);金沙街道凯丽美域小区1栋2单元、3栋1单元(金祥路55号);西御河街道富力•丽思国际公馆6单元(顺城大街289号);西御河街道皇城公寓2栋(人民南路一段97号);苏坡街道蓝光COCO金沙3期4栋1单元(青涟路18号);草市街街道青龙街71号13栋8单元(青龙街71号)调整为高风险区。
青羊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成都市青羊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成都市金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成都市金牛区部分区域
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72号)
根据当前金牛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成都市金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8日起,将沙河源街道三九绿城6栋2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29日起,将沙河源街道古柏社区4组18号附49号、五块石街道五福丽景2栋1单元、五块石街道五福桥东路9号龙湖北城天街3栋1单元、沙河源街道王贾桥香江岸1栋1单元、营门口街道龙湖紫宸香颂四期3栋3单元、营门口街道金桔花园1期1栋3单元、驷马桥街道马鞍东路8栋1单元、西安路街道交通巷38号碧元公寓4栋2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茶店子街道金都花园2栋、金泉街道清淳家园2期B区11栋、九里堤街道交桂巷8号院1栋及底商、营门口街道交大智能小区8期5栋、茶店子街道星河街40号3栋、沙河源街道中加水岸10栋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成都市金牛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成都市金牛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青白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水岸华府小区11栋1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水岸华府小区16栋2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川化一村小区40栋2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红阳二区小区8栋6单元(含底商)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7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幸福家园新河湾小区16栋2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7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同街道金同华庭小区10栋2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7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凤凰小区36栋4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12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红阳17队1-2栋、4栋、7-10栋的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12时起,将青白江区大弯街道交大怡家8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12时起,将青白江区城厢镇万家和小区A区4栋1单元的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12时起,将青白江区城厢镇十五里新型社区32栋的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12时起,将青白江区城厢镇长宁小区B区1栋的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青白江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青白江区疫情风险区域详见附表。
特此通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关于成都市郫都区部分区域
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成都市郫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以下区域风险等级。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朗诗未来家9栋1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可居园54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绿地国际花都三期3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金丽花香3栋、6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嘉通云玺1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2:00时起,将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沙河村4组43-46号、5组40号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6:00时起,将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府河阳光2期2栋4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6:00时起,将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水岸雅居3栋1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
成都市郫都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成都市郫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简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简阳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简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简阳市赤水街道大华国际2号楼,简阳市赤水街道太平桥社区原4组6-19号、30号、38号,简阳市赤水街道回龙寺安置小区7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简阳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简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简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关于彭州市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蒲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第33号
根据当前蒲江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 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 号)的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蒲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9日19时起,蒲江县西来镇复兴场镇复兴街18号至68号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30日0时起,西来镇复兴场镇河北街171-251号(含底商)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风险区后,按照蒲江县相关疫情防控政策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成都市蒲江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蒲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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