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Policy Information
3月10日前后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并公布招生入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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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
答:成都市保障本市户籍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61881673具体咨询。
答:若孩子学籍在成都市且符合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小升初可申请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同时您的孩子还可选报一所成都高新区的民办学校。
答:针对来蓉居住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均需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申请。
答:可以申请回户籍地入读公办初中。
答:如您的孩子为成都市学籍小学毕业生,满足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成都市将保障其小升初的公办学位并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
答:若您是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温江民办学校有区外招生计划的,您可以参加报名。具体可咨询温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2764596。
答:按照义务教育在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您的孩子应在成华区参加小升初,具体可咨询成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4364120。
答: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答:成都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答:在成都市小学就读、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核对系统中上传材料,由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具体情况可咨询就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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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果您符合成都市集体户子女入学条件,希望跨区域就读,您可以报名一所具有区外市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入学。
答:《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学位安排的疑问,欢迎拨打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具体咨询。
答:《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答:您的情况可以向户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咨询,户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判断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如果符合,由户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答:您的情况可以向户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咨询,户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判断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如果符合,由户籍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
各区(市)县随迁子女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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