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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系统总结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果,推动地方探索生态综合补偿的有效形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4月17日下午,振兴司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安徽省、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歙县、休宁县、淳安县及相关企业参会。
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部署推广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试点,经过多年探索,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安排。安徽省作为新安江流域的上游地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流域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浙江省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通过资金补偿、园区共建、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方式,打造流域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
皖浙两省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经济相融,自古就有徽杭古道相通,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2012年以来,皖浙两省以水质保护为纽带,以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为方向,深化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多领域合作,历经10年探索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地区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示范样本,为破解流域水污染治理难题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参会代表认为,要系统总结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提炼上升为制度成果,广泛宣传推广,为其它地区推进流域补偿工作提供重要借鉴和参考。要加快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提出建立地区间补偿机制的要求,对协议签订、协议履行、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规范,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