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活动预告
Policy Information
协会动态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度在四川省招录消防员600名(男性597名、女性3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招录48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招录80名(含3名女性),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代招40名。
(一)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201名(含2名女性)。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1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7名(含2名女性),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14名。
(二)公开招录社会青年200名(含1名女性)。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1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7名(含1名女性),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13名。
(三)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99名。其中: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160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26名,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13名。
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学历经学信网能够查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招录程序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四川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后提任基层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对本招录公告中有关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公示及录用、职业发展和保障等事项需要咨询时,请与省招录办联系,也可咨询市(州)招录办;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招录考核测试、入队报到等事项,请咨询市(州)招录办。省招录办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00至17:30,咨询电话:028-63003189、028-86117332;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咨询电话:0891-6878015。
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测试辅导培训班。应急管理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应急管理部监督举报电话:010-83932827;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63003196,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65002253,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91-6878035
左右滑动
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附件
转给身边需要的朋友吧
点赞在看↓转发周知
联系人:王岚
联系方式:13608000536
邮箱:602827952@qq.com
联系人:杨柳
联系方式:15108389227
邮箱:475131412@qq.com
联系人:童锐
联系方式:17340089579
邮箱:378548704@qq.com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804
COPYRIGHT 励合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 12663256612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