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Policy Information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近期,国务院批复了《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和《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了赣州、龙岩、三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和示范方向,将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一、充分认识《建设方案》的重大意义
《建设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赣州、闽西革命老区发挥特色优势,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革命老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建设方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在“赶”与“转”的进程中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加快“赶”的进度,不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赶上前进的步伐,并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加快“转”的进度,通过转型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将比较优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高质量振兴发展之路。
《建设方案》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示范方向,要求赣州、闽西围绕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基本公共服务、弘扬红色革命精神等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既遵循国家要求,又彰显各自的比较优势,凸显各自的重点,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准确把握《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
《建设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最终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实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一)要深刻理解“两个更好”的目标要求。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殷切希望,也是新时代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目标。要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的比较优势,在国家精准扶持和革命老区自身努力下,不断激发革命老区的内生发展动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革命老区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要准确把握“三新一高”的战略要求。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是贯穿“十四五”时期乃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战略导向,也是新时代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要瞄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进一步传承弘扬老区精神,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革命老区的比较优势转变为新发展阶段下的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效益,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改善民生。同时,瞄准制约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明显短板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部门和领域协调配合机制,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对革命老区的精准扶持。
(三)要正确领会高质量发展和示范带动的具体要求。要瞄准赣州、闽西革命老区的比较优势,通过示范区建设,不断形成“点上”的突破性进展,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其他革命老区高质量振兴发展。赣州要在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内陆开放合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闽西要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面理解《建设方案》的重要任务
《建设方案》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弘扬革命精神等重点领域,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示范的方向,并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重点。
(一)明确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示范的重点。《建设方案》依据赣州的比较优势,明确了高质量发展重点和示范方向。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作示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易地扶贫后续扶持及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乡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完善城镇功能布局,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融合的发展新模式。二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革命老区创新发展上作示范。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推动特色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打造现代家居、纺织服装、有色金属、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医药食品等产业集群,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规划建设稀有金属、家具、服装等特色产业行业大数据中心、分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三是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作示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打造“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碳城市建设,鼓励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开展节能降碳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四是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在内陆双向开放合作上作示范。激发改革新活力,鼓励赣州结合实际开展相关领域试点试验示范,打造新时代改革创新“试验田”。拓展开放新空间,高水平推进内陆双向开放,支持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国际货物集散地。打造江西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支持赣州探索与深圳开展对口合作,鼓励创新合作机制和运作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推进赣州革命老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打通内部节点和外部连接通道。五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在增进老区人民福祉上作示范。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省部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试验区,加强赣州市、瑞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修复,支持赣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提升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支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相关医学院为赣州定向培养医疗人才,推动国内一流医院对口帮扶赣州重点医院,合作共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六是弘扬革命精神,在传承红色基因上作示范。完善红色资源保护体系,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深入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弘扬革命历史文化,打造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明确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示范的重点。《建设方案》依据闽西的比较优势,明确了高质量发展重点和示范方向。一是巩固绿色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推广龙岩武平、三明林改经验,推动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支持三明建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示范区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园区,实施超低排放和产业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示范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承接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鼓励中央企业与示范区加强合作对接,共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央企业区域总部落户龙岩、三明。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支持在符合国家稀土产业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规范开展稀土采矿证申报、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建设,支持龙岩上杭新材料科创园区建设,加强三明石墨烯研究院、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示范区开展数字经济提升行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广电网络,推进5G场景应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三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完善城镇功能布局,支持龙岩、三明与福州、厦门等城市协同发展,鼓励与赣州、梅州等城市加强合作,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智慧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示范区建设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农业产业强镇。发展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做强做优闽西特色农业品牌,支持龙岩、三明发展特色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加大特色农林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力度。四是推动互联互通,在扩大双向开放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支持三明探索与上海市开展对口合作,支持龙岩探索与广州市开展对口合作,强化与梅州等省际交界地区的合作交流,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支持三明培育建设生产型服务业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龙(岩)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建设。五是增进民生福祉,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上发挥示范作用。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支持示范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支持示范区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与国内知名医院合作共建医联体,推动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六是推动红色传承,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闽西段)建设,加强龙岩古田会议旧址群等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传承利用。加强文化传承发展,深入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创作相关题材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三)建立健全精准支持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进一步凸显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大对赣州、闽西革命老区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补助力度,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大对赣州、闽西革命老区的土地利用支持,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示范区国土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在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对示范区予以倾斜支持。三是鼓励示范区创新体制机制,支持示范区推进用地、用能、用水等领域改革,提升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
《建设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指导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赣州、闽西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并对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作者:周毅仁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贾若祥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