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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专家解读之二 | 发挥优势推进赣州龙岩三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
2022-04-14 11:11:43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近期,国务院批复了《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和《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了赣州、龙岩、三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和示范方向,将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一、充分认识《建设方案》的重大意义


《建设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赣州、闽西革命老区发挥特色优势,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革命老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建设方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在“赶”与“转”的进程中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加快“赶”的进度,不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赶上前进的步伐,并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加快“转”的进度,通过转型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将比较优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高质量振兴发展之路。


《建设方案》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示范方向,要求赣州、闽西围绕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基本公共服务、弘扬红色革命精神等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既遵循国家要求,又彰显各自的比较优势,凸显各自的重点,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准确把握《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


《建设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最终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实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一)要深刻理解“两个更好”的目标要求。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殷切希望,也是新时代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目标。要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的比较优势,在国家精准扶持和革命老区自身努力下,不断激发革命老区的内生发展动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革命老区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要准确把握“三新一高”的战略要求。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是贯穿“十四五”时期乃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战略导向,也是新时代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要瞄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进一步传承弘扬老区精神,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革命老区的比较优势转变为新发展阶段下的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效益,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改善民生。同时,瞄准制约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明显短板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部门和领域协调配合机制,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对革命老区的精准扶持。


(三)要正确领会高质量发展和示范带动的具体要求。要瞄准赣州、闽西革命老区的比较优势,通过示范区建设,不断形成“点上”的突破性进展,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其他革命老区高质量振兴发展。赣州要在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内陆开放合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闽西要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面理解《建设方案》的重要任务


《建设方案》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弘扬革命精神等重点领域,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示范的方向,并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重点。


(一)明确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示范的重点。《建设方案》依据赣州的比较优势,明确了高质量发展重点和示范方向。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作示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易地扶贫后续扶持及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乡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完善城镇功能布局,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融合的发展新模式。二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革命老区创新发展上作示范。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推动特色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打造现代家居、纺织服装、有色金属、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医药食品等产业集群,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规划建设稀有金属、家具、服装等特色产业行业大数据中心、分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三是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作示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打造“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碳城市建设,鼓励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开展节能降碳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四是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在内陆双向开放合作上作示范。激发改革新活力,鼓励赣州结合实际开展相关领域试点试验示范,打造新时代改革创新“试验田”。拓展开放新空间,高水平推进内陆双向开放,支持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国际货物集散地。打造江西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支持赣州探索与深圳开展对口合作,鼓励创新合作机制和运作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推进赣州革命老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打通内部节点和外部连接通道。五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在增进老区人民福祉上作示范。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省部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试验区,加强赣州市、瑞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修复,支持赣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提升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支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相关医学院为赣州定向培养医疗人才,推动国内一流医院对口帮扶赣州重点医院,合作共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六是弘扬革命精神,在传承红色基因上作示范。完善红色资源保护体系,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深入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弘扬革命历史文化,打造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明确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示范的重点。《建设方案》依据闽西的比较优势,明确了高质量发展重点和示范方向。一是巩固绿色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推广龙岩武平、三明林改经验,推动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支持三明建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示范区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园区,实施超低排放和产业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示范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承接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鼓励中央企业与示范区加强合作对接,共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央企业区域总部落户龙岩、三明。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支持在符合国家稀土产业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规范开展稀土采矿证申报、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建设,支持龙岩上杭新材料科创园区建设,加强三明石墨烯研究院、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示范区开展数字经济提升行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广电网络,推进5G场景应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三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完善城镇功能布局,支持龙岩、三明与福州、厦门等城市协同发展,鼓励与赣州、梅州等城市加强合作,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智慧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示范区建设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农业产业强镇。发展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做强做优闽西特色农业品牌,支持龙岩、三明发展特色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加大特色农林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力度。四是推动互联互通,在扩大双向开放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支持三明探索与上海市开展对口合作,支持龙岩探索与广州市开展对口合作,强化与梅州等省际交界地区的合作交流,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支持三明培育建设生产型服务业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龙(岩)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建设。五是增进民生福祉,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上发挥示范作用。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支持示范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支持示范区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与国内知名医院合作共建医联体,推动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六是推动红色传承,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闽西段)建设,加强龙岩古田会议旧址群等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传承利用。加强文化传承发展,深入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创作相关题材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三)建立健全精准支持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进一步凸显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大对赣州、闽西革命老区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补助力度,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大对赣州、闽西革命老区的土地利用支持,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示范区国土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在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对示范区予以倾斜支持。三是鼓励示范区创新体制机制,支持示范区推进用地、用能、用水等领域改革,提升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


《建设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指导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赣州、闽西编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并对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作者:周毅仁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贾若祥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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