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成都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拉萨、乌鲁木齐的航线,为旅客提供一次跨航司或跨目的地免退票费改签等多种增值服务,免退票费额度最高不超过300元。
一、双流始发产品
1、跨航司变更
即:不变更目的地城市、目的地机场、始发机场,仅自愿变更承运人
2、同航司、跨目的地城市、跨目的地机场变更
即:自愿变更航程
3、跨航司、跨目的地城市、跨目的地机场变更
即:自愿变更承运人(自愿签转)和自愿变更航程
二、错走旅客改签产品
若旅客因故错走机场,改签至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始发
1、同航司、同目的地城市、同目的地机场免退票费变更
即:自愿变更航程的始发机场
2、跨航司、同目的地城市、同目的地机场免退票费变更
即:自愿变更承运人(自愿签转)和自愿变更航程的始发机场
3、跨航司、跨目的地城市、跨目的地机场免退票费变更
即:自愿变更承运人(自愿签转)和自愿变更航程的始发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