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家政进社区 打通基层家政服务“最后一公里”——《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解读之四
家政进社区作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家政品质、扩大居家养老育幼等服务供给、增加社区就业、促进家庭消费等具有重要作用。为解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找不到、留不住、不满意”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一、聚焦载体建设,多渠道建设家政社区服务网点
社区是家政服务的“神经末梢”,社区服务网点是家政进社区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近年来,尽管我国家政服务业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但社区家政服务发展相对缓慢,群众家门口家政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社区家政服务网点覆盖面不广、服务质量不高、运营能力不强,家政服务下沉社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多渠道多方式建设好运营好家政社区服务网点。一方面,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独立设点。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的方式,为家政服务网点预留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家政网点租赁费用。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水电等费用缴纳沿用居民价格。另一方面,支持家政企业与社区载体融合共享。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共享共用共管。鼓励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设家政服务机构。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制定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指南,支持支持家政企业进驻社区信息平台,鼓励家政企业连锁化运营社区网点等。
二、坚持融合发展,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供给
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和最前沿,集聚着大量为民便民服务场所,也为人民群众提供养老托育、扶残助弱、医疗卫生、纠纷调处等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国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可及性大幅提高。但由于家政服务起步晚,社区家政服务发展缓慢等原因,家政服务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融合发展能力不强、场地设施共建共享不足、运营管理模式不优。
《指导意见》坚持创新发展、深度融合的原则,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供给。一方面,融合创新居家育幼、养老、助餐等服务供给。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机构合作,在服务网点建设上融合嵌入,大力发展符合社区家庭需求的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其中的适老化改造项目,鼓励家政企业依法开办社区长者饭堂。支持取得餐饮配送服务资质的家政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等。另一方面,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模式。探索家政服务人员轮班制度,引导家政企业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家政服务人员就近居住、统一存取服务工具包提供便利条件。
三、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打通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
企业是家政进社区的主体,是家政进社区供应链的关键一环。当前,我国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家政企业进社区的动力不强、积极性不高,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亟待提高,亟需打通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
《指导意见》坚持市场驱动、多元协同原则,充分发挥家政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着力打通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一方面,做强家政企业“中央工厂”模式。支持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采取“政府+龙头企业+社区”模式,全面打造家政进社区的全链条服务。鼓励酒店业、物业、养老服务业、互联网业、制造业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另一方面,推动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进社区。各省(区、市)原则上每年推动1家以上家政企业入选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对入选并认证的企业落实“土地+金融+财政+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此外,《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建立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体系,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家政上门服务证(家政服务码等),引导社区家政服务人员100%持证上门。
四、强化全链条服务,打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产品团购”服务链
家政进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不仅要推动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创新服务模式,还要在社区家政培训、推动就业、产品团购等方面发力,拓展家政进社区的内涵和外延,着力打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产品团购”家政进社区的全链条服务。
《指导意见》强化全链条服务,全面打通家政进社区服务链。一是在技能培训方面,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利用社区共享办公、培训空间,定期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推动家政培训“大篷车”进社区,支持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与社区开展校区联动,有机结合“居民需求+社区资源+院校专业优势”,组织党员师生开展社区家政志愿培训等活动。支持工青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家政培训进社区”等活动。把对家政培训进社区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纳入“最美家政人”等推荐范围。二是在推动就业方面,挖掘家政社区就业潜力。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帮助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社区服务网点就业。鼓励龙头家政企业以合伙人加盟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开办线上或线下的“社区家政小店”,对小店进行标准化、商业化辅导。三是在产品团购方面,推动优质特色产品进社区。鼓励社区家政小店“店主”主动承担团长职责,为社区居民尤其是服务客户筛选优质家庭用品,商谈团购价格,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特色产品进入对口帮扶地区的社区。
综上所述,《指导意见》在建设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模式、打通供应链、打造全链条服务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提高社区家政服务能力,提升家政服务可及性,打通基层家政服务“最后一公里”,扩大居民身边的优质家政服务供给,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等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范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