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体育总局将起草《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文件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印发《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将起草和修订一批体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到体育产业的有政法司将起草的《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全国性体育协会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的意见》、《关于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人事司负责起草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办公厅负责修订的《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航管中心负责修订的《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气功中心负责修订的《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经总局批准,现将《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遵守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防止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以备案、审核等为名变相设定审批事项等行为。
三、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9〕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审查公布等工作。
四、新制定的规章或对现有规章进行修订的,必须按照规定通过司法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需报送政策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以会签、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政策法规司在完成合法性审查后,起草单位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由政策法规司核准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六、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在计划时间内按时完成。规章以国家体育总局令形式向社会发布。规范性文件在政策法规司统一登记、编“体规字”号后由起草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各部门、各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的项目,请及时与政策法规司沟通联系。
联系人:李冰凝
联系方式:87182805、87182806(传真)
成都体育产业商会(CSIC):
成都体育产业商会是以成都市体育产业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的民间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体育界人士自愿发起组建,旨在通过推动成都体育产业力量资源共享、强强联手,实现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合共荣,以提升产业整体发展,顺应国家战略,积极助推以成都为中心、四川省甚至西南地区的体育产业发展,搭建地方行业企业与国内外体育产业资源的沟通平台、合作平台。
成立以来,CSIC迅速发展壮大,先后吸收了120多家会员单位和战略合作单位,广泛涵盖体育核心产业和外围产业的各方面中坚力量,包括体育赛事竞技、体育器材用品、体育旅游、体育场馆、体育地产以及文化传播、演艺、媒体等相关领域,基本形成了以体育为核心、以成都为中心的跨行业、跨地域的服务性产业平台,成为全国体育产业商会组织的标杆和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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